摘要:本公告受宾阳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保健业务大楼项目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宾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宾阳县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KWAZ3G2015106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大楼项目
二、项目编号:KWAZ3G20151069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4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宾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廖乃全 联系电话:0771-8250471
招标单位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建设区16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程、李宁
联系电话:0771-2023857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该更改通知为宾阳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大楼项目(KWAZ3G20151069)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5.4点:
“5.4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更改为:
“5.4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上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条--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更改为:“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4782”。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宾阳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