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东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一期泰达医院网络设备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一期泰达医院网络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BHA-0004)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一期泰达医院网络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5--BHA-00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2月1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1、7、8、9、11、12、13项设备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所投7、8、9、11、12项设备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招标文件四、技术要求新增加“(八)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自行携带设备对集成方案进行现场讲解,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解内容如下:
(1)网络规划整体架构说明
投标人应对医院网络系统升级改造架构进行阐述,如何实现改造后网络的高可靠性,高稳定性,易管理性等。
(2)数据迁移方案说明
投标人应就迁移方案进行阐述,如何确保迁移的数据完整、正确、可用。
(3)安全部署方案说明
投标人应从如何确保医院数据和业务持续、健康、高效运行的角度重点阐述安全部署。”
3、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第二部分技术因素“6. 网络设计架构与方案得分(5分)架构清晰,方案完整,功能完善,全盘考虑用户需求得5分;架构较清晰,方案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基本全盘考虑用户需求得3分;架构不够清晰,方案不够完整,功能不够完善,不能全盘考虑用户需求得0分。”变更为” 6.投标现场讲解情况(5分)讲解方案非常全面,建设思路清晰,充分阐述说明充分展示关键技术环节得5分;讲解情况较全面,能够比较充分展示关键技术环节得3分;
讲解情况不全面,不能展示关键技术环节得1分;未提供现场演示得0分”
(二)本项目延期采购,内容如下:
1、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2月16日9:00至2016年4月8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2、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4月8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二楼政府采购窗口)。
(3)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4月8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4)2016年4月8日9:45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5)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更正日期
2016年3月2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田彬
(二)联系电话:022-258661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梁俊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82062248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5866107)。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国库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一期泰达医院网络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BHA-0004)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586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