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辽宁省财政厅机关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变更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 马博洋 | 13940052562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 | 张松华 | 23447701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介机构 | LNZC2016-0009 | 2016/2/3 0:00:00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符合性证明材料 序号6 | 专业人员相关业务经历资质情况表 | 投标机构所属专业人员参与并完成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绩情况表 |
递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6-02-26 9:00(北京时间) | 2016-03-04 9:00(北京时间) |
招标公告 四、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
即日起至2016年02月25日,下载采购文件...... | 即日起至2016年03月03日,下载采购文件......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