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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兴宾区2016年“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一般村屯建设二期工程苗木采购YLLBJ20161003-XB更改通知(一)
2016-02-01 17:15:3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来宾-兴宾区 招标业主/代理:  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2.0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来宾兴宾区2016年“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一般村屯建设二期工程苗木采购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来宾-兴宾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招标编号:YLLBJ20161003-XB,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就兴宾区2016年“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一般村屯建设二期工程苗木采购已于2016 1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标公告。

一、原竞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兴宾区2016年“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一般村屯建设二期工程苗木采购

2、项目编号:YLLBJ20161003-XB 

3、公告日期:2016125

4、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二、更改内容: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621日下午1430分至1500分”,现更改为:“201624日下午1430分至1500分”。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621日下午1500分”,现更改为:“201624日下午1500分”。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原第19页商务要求表为:

苗木产地及交货期

1、为保证苗木成活率,苗木产地要求为广西、广东两区省所生产苗木。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苗时需有苗木检疫证及苗木接收验收单。如逾期交货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单位有权顺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售后及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售后及技术服务要求:

1、成交供苗商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苗木,所供苗木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一律退货;

2、苗木要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蚀;

3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4、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处理。

送达地点及情况说明

1、要求成交人熟悉兴宾区地理环境及交通情况,以便于运送苗木,如因成交人不熟悉兴宾区地理环境及交通情况等原因不能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并顺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要求送达兴宾区相关乡(镇)指定地点,从兴宾区城区到全区相关乡(镇)距离最近是15公里,距离最远是68公里。全区相关乡(镇)到相关村屯距离最近是5公里,最远是20公里。同时,要熟悉兴宾区地理环境及交通情况,以便于运送苗木。

付款条件

1、付款按照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2、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3、验收合格付款:苗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经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

4、结算时成交人需提供检查验收单和正式合法有效票据。

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签订采购合同,并顺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质保期过后,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七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

现更改为:

苗木产地及交货期

1、为保证苗木成活率,苗木产地要求为广西、广东两区省所生产苗木。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苗时需有苗木检疫证及苗木接收验收单。如逾期交货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单位有权顺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苗木成活率

自苗木种植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保证其成活率达95%以上。(本项目包含种植及养护)

售后及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售后及技术服务要求:

1、成交供苗商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苗木,所供苗木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一律退货;

2、苗木要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蚀;

3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4、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处理。

送达地点及情况说明

1、要求成交人熟悉兴宾区地理环境及交通情况,以便于运送苗木,如因成交人不熟悉兴宾区地理环境及交通情况等原因不能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并顺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要求送达兴宾区相关乡(镇)指定地点,从兴宾区城区到全区相关乡(镇)距离最近是15公里,距离最远是68公里。全区相关乡(镇)到相关村屯距离最近是5公里,最远是20公里。同时,要熟悉兴宾区地理环境及交通情况,以便于运送苗木。

付款条件

1、付款按照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2、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3、验收合格付款:3、验收合格付款:苗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种植后,经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90%,余下的10%合同总金额留作其所种植苗木的管护质量保证金,成交人负责管护一年后经甲方再次验收合格(苗木保存率达95%以上)后付清。

4、结算时成交人需提供检查验收单和正式合法有效票据。

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签订采购合同,并顺位取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质保期过后,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七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

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执行。

三、本次竞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文化路56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

联系人:韦应裕                   联系人:龙昱翔

联系电话:0772-4291693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日期:201621            日期:201621

 

关键字:绿化,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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