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2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河东区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辅助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招标代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民政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民政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民政局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B-0237)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民政局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辅助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5-B-023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8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增加实质性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服务期限变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至第三部分变更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22分)
(1)业绩:6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2年-2015年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地市级及以上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业务成功经纪服务经验。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地市级及以上民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地市级及以上民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地市级及以上民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截至开标当日,合同期或委托期至少满1年);
B、由地市级及以上民政主管部门或所属区域内养老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成功履行上述A条中合同或委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案例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县级为单位),每一案例至少出具所属区域内养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或出具由地市级及以上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份;同一地市级不同养老机构的证明材料属于一个案例,每个案例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无案例得0分。
(2)资信:6分
①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满分2分)
能提供的(2分);未提供的(0分)。
②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满分2分)
能完整提供(2分);未提供(0分)。
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满分2分)
能提供且企业年度无亏损指标(2分);能提供且企业有年度亏损指标(1分);未提供(0分)。
(3)价格:10分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便捷式服务(10分)
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及时周到满意的保险经纪服务,投标人应提供便捷式服务
A.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设有经营机构,须提供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经营机构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设有服务机构,须出具服务机构房屋产权证明(加盖公章)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与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第三方机构合作为本项目服务,须提供合作服务协议复印件及对方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A、B、C中任意一条的:10分;上述A、B、C均不满足的:0分。
第三部分 技术因素(满分68分)
(1)保险方案设计:12分
A、保险方案设计包含养老机构风险分析的,得2分;未包含的,得0分。
B、保险方案设计包含死亡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骨折保险金、住院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紧急救援费用、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的,每包含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C、保险方案设计包含保额(限额)和保费设计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包含的,得0分。
D、保险方案设计包含扩展或特约责任的,得2分;未包含的,得0分。
(2)业务流程设计:12分
业务流程设计包含承保流程图、流程图说明及特殊情况处理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业务流程设计包括理赔流程图、流程图说明及争议处理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业务流程设计包含养老机构风险管控设计的,得3分;未包含的,得0分。
业务流程设计中包含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的,得3分;未包含的,得0分。
(3)服务时效:12分
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时效优于招标文件标准的,得12分;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时效与招标文件标准相同的,得6分;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时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标准的得3分。
(4)服务标准:12分
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优于招标文件标准的,得12分;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与招标文件标准相同的,得6分;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标准的得3分。
(5)服务团队:10分
投标人每设置服务专员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6)特色服务:10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色服务。特色服务指超出招标文件内容的服务,投标人每提供一项特色服务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四)本项目时间安排变更如下:
1、网上应答时间:2015年8月14日9:00至2016年1月8日8:3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中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2、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2016年1月8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3、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1月8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三、更正日期
2015年12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民政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亮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41687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民政局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B-0237)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