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东丽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河东区信息化设备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东丽医院,招标编号:TGPC-2015-A-013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东丽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医院信息化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医院信息化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5-A-013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4月8日
二、变更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中部分需求条款进行变更:
1.设备清单中第1项“高清MCU”需求条款中删除以下技术要求:
(1)支持52个448P30fps对称视频,端口数量不受接入带宽、会议加密、分辨率、并发会议数量影响而改变,未来可扩展至80个448P30fps对称视频或96个360P30fps对称视频; 当视频质量下降至720P或者W448P,视频端口可实现翻倍扩展;此外支持其他更低分辨率,如360P、Cif,使得视频接入端口数量更多扩展。
(2)可扩展支持低带宽下宽屏分辨率,如288P、448P、576P等。
(3)针对网络现有标清设备,可以提供最大4倍视频效果提升并发送给参会终端,实现高清效果。
2.设备清单中第1项“高清MCU”需求条款中“证书认证基于https和OSCP认证方式”修改为“证书认证基于https认证方式”
3. 设备清单中第2项“高清录播服务器”需求条款中删除“为适应虚拟化趋势,要求支持虚拟化部署,使用VMware部署方式,未来可在录播内安装其他系统。”
4. 设备清单中“主会场高清终端”和“分会场高清终端”需求条款中“支持CDP自动发现协议,通过CDP完成设备自动配置部署”修改为“支持自动发现协议,能够完成设备自动配置部署”
5. 设备清单中“主会场高清终端”和“分会场高清终端”需求条款中删除“支持多种16:9格式,如w288p,w448p, w576p,以保证在低带宽下,可以实现双向端到端的宽屏图像传输”。
(二)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应答时间:2015年4月8日9:00至2015年5月12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3. 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4. 开标解密时间:2015年5月12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三、变更日期
2015年4月2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楠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一鹏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39207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08755412010030401691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东丽医院信息化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