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招标编号:0615-154115030114,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妇产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妇产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0615-154115030114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4月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开标时间:2015年4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三、更正日期:2015年4月2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洁、王卉、孙靖
2.联系电话:022-2355663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
2.采购人地址:和平区烟台道8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谭科长 022-2319532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30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4月2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妇产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15-154115030114)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35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