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1,公告主要内容为:和平区采购五大道文化旅游区在天津机场投放广告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中标商:天津市晓耀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0000,招标编号:HPQZC-2015-04,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对五大道文化旅游区关于在天津机场投放广告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五大道文化旅游区关于在天津机场投放广告的项目 2.项目编号:HPQZC-2015-0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五大道文化旅游区关于在天津机场投放广告的项目 2.合同履行日期: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3.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单一来源谈判日期:2015年4月17日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晓耀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工业园区二纬路7号 3.成交金额:250000元 五、谈判人员名单 :张今朝、刘佳曦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帆 2.联系电话:23708721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7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今朝 13512063359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四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708721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4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aobiao@senyuzx.com 九、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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