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凤岭南路青环路—开泰路污水管工程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NNZC2015-20014A,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14A 项目名称:凤岭南路(青环路—开泰路)污水管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2月06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凤岭南路(青环路—开泰路)污水管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20014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投标的4.1.1、4.1.2中的“招标编号”修改为:“项目编号”。
2、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3)中“省(自治区级)质量或安全奖项2.00分”修改为:“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质量或安全奖项2.00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3)中“企业2012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级)质量或安全奖项的每个计__1__分。”修改为:“企业2012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质量或安全奖项的每个计__1__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3)中“区市级质量或安全奖项2.00分”修改为:“设区地级市级质量或安全奖项2.00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3)中“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计__1_分。”修改为:“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计__1_分。”。
6、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备注第(3)点中删除“;奖项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7、本项目涉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2007版为准;
8、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在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113/gxnnhy)下载。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48886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玉秀莉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特别提示:工程类全电子招投标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为45001604667059666666-0003,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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