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宏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石 灰岩开采加工新建项目公众参与公告
2015-05-08 06:01:11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山西 | 加入时间: | 2015.05.06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2300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交口县宏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db:企业性质]
申报方式:[db:申报方式]
审批机关:[db:审批机关]
主管单位:[db:主管单位]
建设周期:[db:建设周期]
资金到位:[db:资金到位]
项目所在地:[db:所在地]
项目主要设备:[db:主要设备]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简介: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市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建筑石料的需求,交口县宏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投资2300万元在交口县石口乡山神峪村西南1.4km新建年产30万吨石料项目。2011年11月17日山西省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对交口县宏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11002011117130120552,矿区面积0.1997平方公里,确定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所采矿种为石灰岩。交口县经济局以交经发[2011]103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本项目矿区位于交口县石口乡山神峪村西南1.8km,工业场地距离321省道约300m,直线距离距交口县城约15公里,交通较为便利。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边帮剥离时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钻孔采用切削钻孔,炮眼钻孔、清孔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环评要求采用洒水方式降尘处理,抑尘效率为70%。
(2)爆破和铲车装卸时产生的废气
爆破时粉尘环评要求采用洒水方式降尘处理,同时建设单位拟采用水封爆破方式,爆破时,在覆盖物上面再覆盖水袋,可以防尘,抑尘效率为70%。
(3)装载机装车时产生的废气
装载机装车时粉尘环评要求采用洒水方式降尘处理,抑尘效率为70%。
(4)石料堆场产生的扬尘
石料堆放时随风产生的扬尘,本工程的石料堆场总面积约600m2。堆场规格为10m×60m,料堆高度不超过5m.。评价要求矿石堆放要整齐有序,矿石堆料场四周安装3m高砖混结构围墙+5m高挡风抑尘网,其抑尘效率为70%左右。
(5)石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
评价要求:输送皮带要进行封闭,尽量降低跌落高度,并在输送石料的皮带跌落点处加设自动洒水装置,减少粉尘排放,抑尘效率70%。
(6)破碎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
环评要求封闭车间,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共2套)进行降尘,集气效率90%,抑尘效率99%。
(7)振动分级筛运行时产生的废气
环评要求封闭车间,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共2套)进行降尘,集气效率90%,抑尘效率99%。
(8)成品堆场产生的扬尘
成品堆放时随风产生的扬尘,本工程的成品堆场总面积约1000m2。堆场规格为20m×50m,料堆高度不超过5m。产品堆料场四周安装3m高砖混结构围墙+6m高挡风抑尘网,其抑尘效率为70%左右。
(9)排土场粉尘
环评要求配专门洒水车在排土场地面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同时表层土要立即实施挡护与迎风坡面绿网覆盖措施。其抑尘效率为70%。
(10)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
厂区对道路进行硬化,厂区与运输公路连接的道路现在为沥青路面,并要对路面经常清扫和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可抑尘70%。
2、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矿区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日常洗漱废水,水质较清洁,水量较小, 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且矿区无地表水,采掘场、工业场地高于洪水水位线。因此,本工程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但应注意的是,工程剥离量较大,因此,评价要求应合理设计剥离土石场,设置围堰挡坝,避免雨季形成泥石流阻塞泄洪沟谷。
2、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
(1)剥离时产生的表土
本项目的剥离表土运往排土场分类堆放,以备复垦使用;排土场设置于矿区西侧的东北-西南向盲沟内(占地面积4000m2,沟容量约为20万m3,约36万t),可满足基建期剥离废石的排弃要求。剥离表土堆土后应立即实施挡护与迎风坡面绿网覆盖措施。
(2)爆破时产生的废弃土石
运往排土场分类堆放,评价要求填埋时应注意安全性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且为便于后续利用,应将土、石分别堆存,堆满后要实施绿化。
(3)布袋除尘灰
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和石粉一起出售。
(4)生活垃圾
评价要求在工业场地生活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并及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5)锅炉炉渣
锅炉炉渣用于本厂道路的建设与维护,剩余的售与当地建筑施工队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效益分析
1、本工程的建设在促进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发挥积极的作用。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2)带动地方相关行业的发展;
(3)增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
(4)减少环境污染,提升企业的形象。
2、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将排放污染物,给项目所在区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为了减轻环境污染,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措施,在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保护的同时,也获得了环保效益。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生产工艺和各项指标均符合当前石料开采生产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拟采用以下两种:
1、发放调查表50份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意见。
2、开座谈会,征求公众、专家以及单位管理部门的意见。
3、网上公示。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51-8371347
建设单位:交口县宏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934729989
关键字: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