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东山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2015-03-08 06:00:4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山西 | 加入时间: | 2015.03.06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572715.41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山西大学 | 设计/建设单位: | 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西大学东山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太原市东山地区,北起南坪头水库南侧,南至南中环街东延线,西起30m规划路以西,东至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建设用地一、二期(预留发展用地)分界线。场地的南侧道路与北侧道路为城市的主干道,南侧主干道为50m宽南中环街东延线,北侧主干道为40m学府街东延线。场地的西侧和东侧道路为30 m宽城市次干道,与两条主干道相连接。周围环境良好,交通便利,水、电、暖、气供应有保障,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的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约1500亩。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教学楼、图书馆、教学陈列馆、学术交流中心、专职科研机构用房、风雨操场、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食堂、教工公寓、留学生生活用房及后勤楼等主要工程,以及区域内配套管线铺设、室外体育运动场建设、校内场地硬化、景观绿化等。项目总投资572715.4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包括申请政府资金支持、学校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物料的运输、装卸、拌合过程中有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筑材料堆放期间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污染;土方工程、裸露地面等扬尘。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评价要求设置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等。
3)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
4)声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多来自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及电锯噪声;机械噪声主要是打桩机锤击声、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撞击噪声、装卸材料碰击噪声、拆除模板及清除模板上附着物的敲击声。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食堂废气、汽车尾气及实验室废气。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校医院医疗废水。
3)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实验室废弃物、校医院医疗垃圾等。
4)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供水水泵噪声、地下停车场风机噪声、换热站噪声、燃气调压站噪声、汽车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建设方应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降至最低。
2)废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位置,在人们休息的午间和夜间应避免或禁止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等,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固废: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指定点妥善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送往太原市环卫部门制定的垃圾处理场。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食堂设置油烟净化;汽车尾气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在运营时应注重加强院内车辆出入及停靠管理,减小车辆在路面的滞行时间,减小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实验室采取专业设计,废气排放量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和医疗废水均经预处理后入市政污水管网。校区学生公寓及教师公寓污废分流,洗浴废水收集后经处理回用作为冲厕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接头、封闭处理、加强管理等,将设备噪声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固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运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实验室废物和校医院医疗废物均有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运营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信息的方式
如有对项目建设环境信息不理解、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项目建设环境信息的,或其它公众有关于项目建设环境意见需要反馈的,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周围居民。请大家积极关注,在了解项目环境状况的基础上,提出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西大学
联系人:杜建民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10411 电子邮箱:Webmaster@sxu.edu.cn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旺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55533 电子邮箱:dsxq@sxu.edu.c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2个工作日之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交于建设单位或本公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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