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板坝铅锌矿项目
2015-02-14 06:00:31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5.02.12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382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
环江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板坝铅锌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于2014年9月12日在河池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2014年11月21日在河池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根据桂环发[2014]26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文件编制任务的环评机构应当选择在相关基层组织信息公告栏、当地主流媒体、当地政府网站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一种或几种方式向公众发布环境影响信息,并同时在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听取公众意见,因此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厅进行第三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环江县板坝矿床原设置有环江县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县川山镇芳田联营选厂及环江县川山镇板坝铅锌矿等三家独立的矿山企业。为了对环江县板坝矿床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合理利用矿区资源,这三家矿山企业进行了资源整合,2010年8月,河池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板坝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河政函[2010]58号),同意上述三家矿山企业通过整合,设置一个采矿权。整合后,公司名称为“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为“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板坝铅锌矿”。
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板坝铅锌矿位于环江县城330°方向直距28km处,行政区属川山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8°05′17″~108°11′14″,北纬25°01′00″~25°08′00″。矿区与环江县城有县级柏油公路相通,矿区到环江县城的运距约40km,交通比较便利。
矿区拟划定的矿区范围面积为0.3649km2,划定开采标高为:+365m~+26.7m。设计开采对象为Ⅰ、Ⅱ、Ⅱ-①、Ⅱ-②、Ⅲ、Ⅳ、Ⅴ、Ⅵ、Ⅶ、Ⅸ号10个铅锌矿体。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铅锌矿原矿,设计规模6万t/a,服务年限10a。矿山总投资为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市容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开挖造成水土流失量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矿区内及周围没有文物古迹、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特殊敏感目标。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不需剥离地表和大量破坏地表植被,预测对区域动植物影响均较小,对矿区内的动植物资源、植被类型等造成的破坏为可接受的;预测地表最大下沉值为1.8m,未来采矿活动引发采空区地面塌陷(沉陷)的可能性小。闭矿后采取对开采区等单元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矿区景观可逐渐与周边环境相匹配,生态环境逐渐向良好方向发展。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堆矿坪扬尘的影响,预测粉尘排放量0.009t/a,堆矿坪TSP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086mg/m3,最大占标率Pmax为0.12%<10%,最大落地距离64m。环境空气敏感点板坝屯的预测值和同点位处的现状背景值的最大值叠加后TSP浓度的占标率最大为37.33%;最大地面浓度点预测值和所有现状背景值的平均值叠加后占标率为25.4%,均未出现超标情况,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研发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软件估算,本项目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矿坑涌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Pb、Zn。所排出的矿坑涌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的表2标准限值后排入上马河。经预测,矿坑涌水正常排放情况下,上马河污染物贡献值及预测值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古宾河混合水浓度接近本底值外,SS、Pb 、Zn预测值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事故排放情况下,所有预测因子预测值均增大,但上马河、古宾河污染物贡献值及预测值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项目应严格控制废水的事故排放。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雨补给,地下水总体流向为向西北流。项目地下开采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总体上影响不大。随着矿井涌水抽出地表后,在地下水补给方向和排泄方向的降落漏斗影响范围最大到局部分水岭和地下水排泄边界处,均在矿区范围内,且所影响范围内无地表水系和农田分布,对地下水含水层影响不大。矿区周边村屯均饮用山泉水,且处于分水岭以外,矿区开采对山泉水的影响不大。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引发或加剧以及遭受的地质灾害等,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预测结果为小~中等。
(5)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业广场噪声经距离衰减、山体阻隔等作用后,昼间各设备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车辆在居民休息时间通过居民点,同时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缓速度,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村庄的影响。
(6)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开采产生的废石经毒性鉴别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处置,回填采空区是可行的,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生活垃圾在矿区内择地分层进行覆土填埋沤肥,沉淀池底泥直接掺入产品中外售,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车轮后外出,并采用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挡板,午间、夜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
(1)生态环境保护与矿山恢复主要措施
加强建设管理,把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新开挖边坡要采取工程防护与绿化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减少林地的占用,尽可能种树植草,合理规划矿区的平面布置,最大程度地减轻工程构筑物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设法提高矿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保护野生动物,主要通过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来实现。因此加强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禁止滥捕乱杀,对违反者应予以严惩。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矿井外排水量为474m3/d,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井下及地面防尘等,剩余的排入上马河。工业场地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除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围山林地浇灌。
针对地下水,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可靠的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各污染源的来源与处置方案,制定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环境管理。按本评价提出的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孔,定期观测地下水情况。
(3)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矿爆破、开凿等采用湿式作业,井下废气通过洒水降尘、井下通风后,可有效降低粉尘污染。针对堆矿坪通过适时洒水降尘、过降低矿石、废石装卸落差等控制粉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做好接触高噪声工人的劳动保护,应采取防声耳塞、耳罩;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危害。车辆通过居民点时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等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量小,全部回填采空区,原矿石堆矿坪上设雨棚,四周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污泥,可掺入矿石中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分拣出不可降解物质后,于周边林地堆沤作肥。
(6)矿山服务期满后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首先封闭采矿窿道口,并标危险警示,落实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包括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按经国土部门批准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进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开采工程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符合环江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的建设满足市场对铅、锌产品的需求和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增强环江县的经济实力,有效地促进当地公益事业的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矿山的开采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废石场和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采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只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工程开采设计方案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工程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为环境所接受,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环江县洛阳镇老政府旁住宿区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737986565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中华北大街286号
联系人:黄工 E-mail: 304178711@qq.com
联系电话:1507712350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一)公示方式: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二)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3日止。
环江妙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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