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南理工大学信息网络工程
2015-03-31 16:21:02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东 | 加入时间: | 2015.03.30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工程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新增1*1250KVA变压器永久用电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
四、项目概况:华南理工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新增1*1250KVA变压器永久用电工程于2013年12月经华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华南工办【2013】13号)决定启动,并获得教育部中央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支持,此次电力增容是我校五山校区电力中长期规划的组成部分,是我校进行教学科研活动和提升师生生活的有力保障,是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举措。
该项目经广州市供电局审核,由专业资质设计公司出具方案并经供电局同意(具体见图纸),供电协议编号为:SQ0106201405005393。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1933【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包括土建部分(含排列式埋管、顶管、电缆沟、工作井、原有工作井及电缆沟改造、路面修复及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开关间改造等);安装部分(含高压配电柜、直流屏、母线槽、SCB11-1250KVA专变变压器安装、10k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调试等)(注:本次项目的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和开关间在原有建筑物内,不涉及电房结构施工)。详细内容如下:(1)采用10kV双回路双电源供电,主供电源由华农F3供电;备供电源由石牌F2供电;采用一主一备供电方式。(2)改造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开关房、高压室、专变房各1间。(3)在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开关房新装全绝缘全密封环网(K)柜2台、(D)柜1台,一组一间隔(B)站用变柜,新装三遥自动化终端箱(6回路)1台,并将新装柜实现三遥自动化。(4)在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高压室新装KYN28-12高压柜5台,新装直流屏1台;在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专变房新装SCB11-1250KVA专变变压器1台。(5)将华农F3石庄干32塔至24塔电缆头02解口至适当位置,驳接新敷电缆ZRYJV22-8.7/15KV-3*240mm2/320m至华工信息网络研究中心开关房高压(K)柜。(6)再由华工信息网络研究中心开关房高压(K)柜新敷电缆ZRYJV22-8.7/15KV-3*300mm2/350m至华农F3石庄干24塔;(7)由华工信息网络研究中心开关房高压(D)柜新敷电缆ZRYJV22-8.7/15KV-3*70mm2/30m至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高压室高压进线柜(主供柜)。(8)由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高压室高压出线柜新敷电缆ZRYJV22-8.7/15KV-3*70mm2/10m至华工信息网络研究中心专变房房内变压器高压侧。(9)在石牌F2石庄干23-1塔与24塔之间适当位置种15米杆1根,命名为石牌F2石庄干23-2杆;在石牌F2石庄干23-2杆新装柱上分界开关1台,并由柱上开关新敷ZRYJV22-8.7/15KV-3*70mm2/400m至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高压室高压进线柜(备供柜)。(10)拆除原华农F5分研五25杆至华工科技实业总厂专变房电缆YJV22-70mm2/264m,拆除华工科技实业总厂专变房内变压器S7-315KVA1台,房内高压柜3台。备注:施工前必须核对馈线名称,并做好停电、验电、接地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1)采供高供高计,需计收线损;换装高压计量表1套(CT变比:100/5、0.2),执行非工业(学校)电价;新装高压计量表1套(CT变比:100/5、0.2),执行非工业(学校)电价;安装负荷管理终端,甲方应为乙方受电装置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12)在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低压房新装CCK低压柜11台,由华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专变房内专变新架设CCX-2500A/4P密集母牌15米至新装低压P01柜。(13)土建说明:新埋2孔管(行人)22米,新埋8孔管(行人)75米,新顶8孔管(行人)200米;新建1层2列排管转角井(行人)2座,新建2层4列排管直线井(行人)3座,2层4列排管三通井(行人)2座,新建2层4列排管转角井(行人)3座。本次项目内容具体以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项目图纸为准。(二)包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及报供电部门的其他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协调,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供电方案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备案工作。合同价款根据项目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项目控制价】:3266697.75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
七、发布项目公告时间: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24日11时00分。
注:发布项目公告的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3月31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27日14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项目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陆万伍仟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②项目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电力施工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完成日期、电压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业绩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签章的电子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审查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含业绩名称、业绩地址、所属业主名称、地址、业绩开工时间、业绩竣工时间等相关信息】,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有弄虚做假,骗取资格审查通过及中标,影响正常的招投标工作,项目业主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追究其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4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项目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项目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项目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控制价。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业主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项目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含《资格审查业绩表(资格审查公示内容)》及《评标业绩表(中标公示内容)》,格式见项目文件第四章)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项目失败。项目业主分析项目失败原因,修正项目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项目。项目业主因两次或多次项目失败,需申请改变项目方式或不项目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项目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告及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向项目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异议受理电话:020-8711019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内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网址:http://)、广东省项目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cn)、南方日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使用GZZB2010-008-2.2项目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项目图纸。
二十一、项目业主须将项目文件(项目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20-22236637项目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殷工联系电话:020-22236683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14日期:2015年3月30日附件下载
关键字:能源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