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2015-03-14 16:13:05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辽宁 | 加入时间: | 2015.03.13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理(二次)
2.项目业主: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范围内全部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做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详见项目文件)
4.建设地点:抚顺市望花区小演武村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4、具有近三年成功完成的大型工程或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业绩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及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低压、查封和冻结。
6、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项目文件
1、时间: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7日止;
2、地点:辽宁工程项目公司2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报名及购买项目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⑵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⑶组织机构代码证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⑸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⑹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⑻I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⑼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邮编:110005
联系人:刘璐李若宪电话:024-2338857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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