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兴宁市神秀路(含神秀立交)市政配套管线设施工程
2015-01-30 16:14:21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 加入时间: | 2015.01.29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 | 设计/建设单位: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条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在项目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十一、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项目失败。项目业主分析项目失败原因,修正项目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项目。十二、项目业主因两次或多次项目失败,需申请改变项目方式或不项目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告及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可向项目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异议受理电话:/项目业主: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代理机构:&enp;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
附件:兴宁监理项目公告1.2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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