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陕西 | 加入时间: | 2014.07.16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位于西安市现代纺织产业园区内,东临沪陕高速、南临纺园七路、西临灞柳二路、北临纺园六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流配送中心、包装车间、办公楼、研发大楼及员工公寓等。项目净用地面积约 71998.748m 2,总建筑面积约 46758.72m 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3119999 联系人:徐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邮编: 710061
联系电话: 029-89131082 联系人:朱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项目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