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加入时间: | 2013.11.05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德清中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业主方(德清中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职位 | |||
电话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德环示[2013]384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中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明华 联系人:陈明华 联系电话:18857293086
通讯地址:德清县乾元镇西郊路387号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
四.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装饰灯20万只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乾元镇西郊路387号
行业类别: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
建设规模:年产装饰灯20万只
五.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灯泡壳、钼丝、钨丝等外购原材料经过筛选后,按工艺要求进行插钼丝,扣钨丝,后将灯泡半成品封口,抽出灯泡内的气体直至真空状态,而后灯泡与上好胶水的灯泡头紧固到一起。经过老练以后检验出不合格的灯泡,合格的灯泡经过包装以后即为成品。
注: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均外购于市场,德清中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身不生产。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由乾元污水池里长清运处理。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属清洁能源,燃用过程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微量排放,浓度极低,不需特别处理。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r、NH3-N。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乾元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无需申请CODCr和NH3-N排放总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中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公示时间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乾元镇政府 电话:8427797
城北村村委 电话:842236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