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天津 | 加入时间: | 2014.07.01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房改燃工程2014年第五批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工程
|
|||||||||||||||||||||||||||||||||||||||||||||||||||||||||||||||||||||||||||||||||||||||||||||||||||||||||||||||||||||||||||||||||||||||||||||||||||||||
建设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
|||||||||||||||||||||||||||||||||||||||||||||||||||||||||||||||||||||||||||||||||||||||||||||||||||||||||||||||||||||||||||||||||||||||||||||||||||||||
法人代表
|
刘凤忠
|
联系人
|
焦奎
|
|||||||||||||||||||||||||||||||||||||||||||||||||||||||||||||||||||||||||||||||||||||||||||||||||||||||||||||||||||||||||||||||||||||||||||||||||||||
通讯地址
|
南开区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简阳路以东
|
|||||||||||||||||||||||||||||||||||||||||||||||||||||||||||||||||||||||||||||||||||||||||||||||||||||||||||||||||||||||||||||||||||||||||||||||||||||||
联系电话
|
13920117688
|
传 真
|
――
|
邮政
编码
|
300381
|
|||||||||||||||||||||||||||||||||||||||||||||||||||||||||||||||||||||||||||||||||||||||||||||||||||||||||||||||||||||||||||||||||||||||||||||||||||
建设地点
|
南开区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简阳路以东
|
|||||||||||||||||||||||||||||||||||||||||||||||||||||||||||||||||||||||||||||||||||||||||||||||||||||||||||||||||||||||||||||||||||||||||||||||||||||||
立项
审批部门
|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批准
文号
|
津建计审【2014】247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R技改□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热力生产和供应
D4430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164.2
|
绿化面积(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15787.7
|
环保
投资
(万元)
|
250.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59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
投产日期
|
2014年11月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概况
为顺应节能减排的大趋势,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决定,启动新一轮民心工程,对全市供热锅炉房实施煤改燃节能改造。2014年,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被列在改燃计划中,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起草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建设的意见》自2012年3月1日起,天津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不再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原有燃煤供热锅炉房逐步由热电联产和燃气(天然气)锅炉供热替代。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房改燃工程2014年第五批的批复》(津建计[2014]247号)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属于2014年燃煤锅炉房改燃项目之一。
天拖热源厂锅炉房位于南开区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简阳路以东,现有3台58MW、2台29MW热水锅炉,以及3台14MW蒸汽锅炉,现状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本次改建项目将在前期保留原有锅炉房的基础上在现有锅炉房的西侧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安装10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项目建成运行后可以满足现有供热面积人口及未来扩增供热面积的需求,总投资15787.7万元,计划于2014年11月竣工。
项目建设用地的四周均为待建空地,待燃气锅炉投入使用后,即停止运行天拖热源厂锅炉房的全部燃煤锅炉,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周边环境简图见附图1和附图2。
2
.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内容
2.1
工程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在现有锅炉房的西侧新建一座燃气供热站,包括:拟建锅炉房内设置10台29MW燃气锅炉并且安装附属设施,近期每台锅炉安装一根24m高钢制烟囱排放,远期待北侧高层住宅建成会锅炉烟囱将利用高层外延至100m高楼顶处排放;一栋综合服务楼。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10081.99m
2,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2082.1m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经济技术指标表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新改造完成的锅炉房所涉及的主要设施见下表2
表2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厂区内主要功能设施一览表
厂区内主要设备在锅炉房内的布局情况见附图4。
2.2
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表3。
表3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2.3
燃气体锅炉主要设备
本项目拟安装10台燃气锅炉及附属设施见下表4
表4 燃气锅炉所涉及主要设备一览表
2.4.
本项目负荷分析
本项目供热范围为东至白堤路;南至迎水道;西至外环线;北至长江道所属供热区内的居住、办公以及部分商业设施提供冬季热源,现状总供热面积为350万平方米。
本工程实施后,燃气锅炉机组总容量为290MW,供热范围不变,可满足现状供热需求,并为供热区域远期发展有所预留。
3
.能源供给
本项目的燃料为管道天然气, 10台29MW燃气锅炉,年供热121天,锅炉有效运行时间为2420h/a,经过计算年用气量为 80150.4×10
3m
3。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天然气成份如下:
表5 陕甘宁天然气组成表
低热值:35.386MJ/m
3、密度0.762kg/m
3。
4
.公用工程
4.1
供排水系统
(1)给水
本项目用水来自天津水务公司自来水管网,其中生活用水采用独立的给水系统,预计采暖期职工日常生活用水量为4.8t/d,非采暖期生活用水量为0.16t/d;生产用水包括:锅炉定期补充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用水,其中锅炉系统补水须经水处理站处理,采暖期总生产用水量预计为1444.61t/d,站内全年用水量约176866.9t/a。
(2)排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其中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水包括生活污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房定期排浓水等废水。其中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锅炉房定期排浓水经沉淀后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污水管网,项目污水排放量为34264.63t/a,污水最终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情况如下:
图1-a 本项目采暖期水平衡图 m
3/d
图1-b 本项目非采暖期水平衡图 m
3/d
4.2
供电
项目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5
.生产制度
本项目职工定员人数60人,工作制度分采暖期和非采暖期两类,其中采暖期工作天数为121天,设备年运转小时数2420h,连续生产;非采暖期工作天数244天,每天安排2人按照一班制值班,值班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锅炉房情况
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位于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以西,简阳路以东,该锅炉房内设置有3台58MW和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和3台14MW的蒸汽热水锅炉及其辅助设施,该锅炉房现设1根120米高烟囱,烟气经多管除尘+湿式脱硫设施处理后排放。站内设有换热站2座、开放式煤堆场1处,该站供热面积350万m
2。
原有燃煤锅炉房主要设备情况见表6;燃煤房运行工艺流程图见下图2。
表6 原有锅炉房主要设备一览表
图2 燃煤锅炉房工作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上煤、除渣系统:煤棚堆煤用桥式抓斗起重机抓至受料斗,落入筛分机筛分,然后碎煤用斗提机提到皮带输送机送至钢制煤斗,最终入炉膛燃烧。锅炉炉渣采用重型链条除渣机输送至渣沟,最终至渣场由汽车运出。
(2)烟气除尘脱硫:燃烧烟气经锅炉炉膛、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进入除尘脱硫系统进行脱硫除尘处理。
(3)热力系统:燃煤锅炉采用直供方式供热,锅炉生产的80℃热水经管网直接送向用户,用户60℃回水经除污器由循环水泵加压至锅炉。热力管网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4)补水系统:市政管网自来水经组合式软水器(再生钠离子交换器)生成软化水进入软水箱,经常温海棉铁除氧器除氧后供锅炉使用。
2、污染物排放现状
(1)燃煤锅炉烟气
锅炉房现有3台58MW、2台29MW和3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燃煤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20m高烟囱集中排放。锅炉年运行时间为2928小时。
监测数据引用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具体监测数据如下:
表7 燃煤热水锅炉监测数据
上述监测结果显示,锅炉烟气经脱硫和除尘后其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燃煤锅炉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烟尘:80 mg/m³, NOx:400 mg/m³,SO
2:200 mg/m³)。
(2)废水
燃煤锅炉房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定期排放水、软水制备再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264.63t/a,近几年南开区环境监测站未对改燃前锅炉房废水排放总口进行监测,根据类比资料,污水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具有合理排水去向。
(3)固体废物
锅炉房现状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锅炉灰渣,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单位负责清运处置;锅炉灰渣销售给建材制品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4)噪声
现有工程产生噪声设备主要有风机、水泵、运煤车辆等,本次环评在编制前对现有厂区周边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查,并通过现场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现状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尚好。
本次改燃后将所有产噪设施全部集中于锅炉房建筑内,经过隔声降噪后将很好的改善周边的声环境。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南开区环保局2012年环境统计数据,锅炉房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表8:
表8 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
3、现有环境问题
(1)主要环境问题是锅炉房堆煤场产生的煤灰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改造后,堆煤场将被拆除,扬尘问题将随之消失。
(2)运煤车辆行驶过程中,沿途产生的扬尘,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持续时间较短,煤改燃后,噪声、扬尘影响将消失。
4、原有燃煤锅炉拆除后煤炭消费量削减
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原设置有3台58MW和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和3台14MW的蒸汽热水锅炉及其辅助设施,供热面积350万m
2,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每年燃煤量的核算值,预计更换为燃气热水锅炉后全年可以削减燃煤量94270t。
|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如下:
南开区位于天津市城区西南部,系天津中心城区之一,全区总面积40.64平方公里。东起海河,与河北区相望;沿荣吉大街、兴安路、南马路至南门外大街、卫津路和卫津南路,分别与和平区、河西区接壤;西、南至密云路、芥园西道、陈塘庄铁路支线,与西青区相连;北抵老铁桥大街、北马路,沿西马路至西关大街、墙子河、南运河,与红桥区毗邻。区位优势十分显著。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配套完善,交通畅达便利,绿地葱郁,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优越,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是理想的投资、经营、置业之区域。
南开区气候季节性变化明显,春季干旱多风,冷暖多变;夏季温高湿重,雨热共济;秋季天高云淡,风和日丽;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年平均气温12.3℃。
境内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3米左右。东、北隅有海河、卫津河、南运河环绕,中部有墙子河、红旗河,南北流向;复康路横贯红旗河、卫津河之间。
该地区季风盛行,风随季节变化显著。夏季风速2.6米/秒,主导风向为东南;冬季风速3.1米/秒,主导风向为西北。累年平均风速为3.0米/秒,年主风向为西南风。
该地区位于大地构造体系的新华夏海滨平原沉降带,土壤属华北平原范围内的潮土类型,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
本项目周围植被主要为绿化的树木花草,本地区没有珍稀动植物。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南开区是天津市行政区之一,常住人口93.61万,辖12个街道办事处,254个街道居委会。南开区是一个具有商贸、科技、文化特色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城区,具有综合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优势。
南开区是天津著名的文化教育区,区内驻有久负盛名的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16所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占天津市大学生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区有43所中学,47所小学。区内有全市占地面积最大、教育设施一流的示范高中校――新四十三中学,模范学校――中营小学。全区普通教育提前8年实现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目标,首批达到国家标准,跨入全国基础教育先进行列。
南开既是历史文化名区,又是北方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在民间工艺方面,形神兼备的“泥人张”彩塑,彩绘逼真的“风筝魏”风筝,玲珑剔透的“ 砖刻刘”砖雕,堪称天津工艺三绝。南开区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博物馆、展览馆 等文化旅游景点众多,众多的革命遗址和文物古迹闪耀着革命历史和传统民俗之光。南开是一个具有光荣革命历史传统的城区,留下了无数革命者的足迹和革命遗址。有李大钊烈士馆、觉悟社,有一代伟人周恩来青年时代在津革命活动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等。
南开区逐步形成以鼓楼商业街和古文化街为中心的民俗风情旅游区,以天塔、水上公园、体育中心为主要景点的都市旅游商贸区,以鼓楼、卫津路为主线的旅游光线,进一步确立了我区文化旅游基地的重要地位。本项目位于南开区东南部。1987年确定了南开区建成高教科研基地,先进的仪表电子,机械制造工业中心,具有商贸、文保、旅游特点的市区的战略目标。区内主要有机械、电子、仪表、等部门。有大学、研究机构58个。文物古迹大都集中在老城区及其周围。市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元代所建天后宫、明代所建文庙、清代所建广东会馆等。
全区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高了南开区的知名度,使国际上一些知名的大财团、大企业纷纷来南开投资办企业,投资范围也由单纯的生产型项目扩展到
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业零售业等。南开已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
南开区是天津市智力密集、科技发达的高教科研基地。全区有一半以上的面积被划为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内有全国著名的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等16所综合性和理工科高等学府,有激光研究所、物理研究所等国家和市级科研机构96家,有中级以上科技人员3万余人。园区集中体现了天津在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优势。强大的科技力量形成了南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促进了本区
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科技先导型产品的迅速发展,为区属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奠定了基础。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引用2012年南开区大气污染物常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分析南开区环境空气质量,见表9。
表9 2012年天津市南开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结果 mg/m
3
由上表可见,2012年该地区NO
2年均值0.051mg/m
3,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二氧化硫、烟尘略有超标,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2.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2014年6月5日对拟建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现状情况见表10。
表10 厂区附近噪声监测值 单位:dB(A)
由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尚好。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四周为拟建开发的住宅用地。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有高层建筑主要为:北侧和东侧拟建的高层建筑。通过对规划材料的调研了解,周边高层住宅高度24层至33层。
|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及其修改单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年开始执行)中二级标准。
表11 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m
3
2.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见表12。
表12 环境噪声标准 dB(A)
注:天拖厂搬迁后原址声环境功能区相应作出调整,根据规划内容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居住区;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3。
表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执行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4。
表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mg/L(pH除外)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16。
表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表16 噪声排放标准 dB(A)
|
||||||||||||||||||||||||||||||||||||||||||||||||||||||||||||||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17。
表17 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 单位(t/a)
注:待燃气锅炉投入使用后,即停止运行天拖热源厂锅炉房的全部燃煤锅炉;
综上,本项目(改燃后)大气染物总量与改燃前相比削减量分别为烟尘393.78t/a,SO
2885.57t/a,NO
X258.94t/a;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11.22t/a;SO
214.43t/a;NO
X141.06t/a。本项目改燃后排放废水,其中COD 8.57t/a,氨氮0.69t/a,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且已纳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建议上述指标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据。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工作流程如下:
图3 施工期施工流程图
建筑施工全过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清理场地阶段,包括清理建设场地等;土方阶段,包括部分挖掘土方石等;基础工程阶段,包括砌筑基础等;主体工程阶段、包括钢筋、钢木工程、砌体工程和装修等;扫尾阶段,包括修路、清理现场等。
二、运营期:
燃气锅炉工作流程图
图4 燃气锅炉工作原理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
(1)燃烧系统
天然气经管道引入锅炉房经调压站计量调压后, 再经过总关断阀、压力调节阀后经流量计控制天然气的流量,进入天然气母管分支管道输送至炉前,再经燃烧器送入炉膛燃烧;天然气燃烧所需要的空气由送风机供给,锅炉内燃烧生成的烟气G1经锅炉各受热面换热后排放。
(2)化学水处理系统
本项目建设一处化学水处理站对锅炉补给水进行软化处理,该处理系统拟采用全自动软化水装置+海绵铁除氧器的处理方式,具体系统流程为:来水→全自动软化水装置→软化水箱→软化水泵→海绵铁除氧器→循环水进水管网。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采用离子交换方式进行自来水软化,离子交换树脂需定期进行再生,即用一定浓度的食盐水冲洗树脂层,使得树脂中吸附的钙、镁离子被置换下来,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W1。
海绵铁除氧器中滤料活性海绵铁(直接还原铁)来去除水中溶解氧,海绵铁主要成分是铁,其疏松多孔的内部结构,提供的比表面积是普通铁屑的5-10万倍,可使水中的氧与铁发生迅速彻底的氧化反应,使溶解氧稳定在0.05mg/L以下,随着海绵铁的不断消耗,需定期补充。
(3)炉水校正系统
为了监督机组供、回水品质,使整个供热系统处于最佳工况,本工程设一套集中取样装置布置在主厂房取样间,工作人员每班每两小时分析一次炉水水质,当水质的pH值大于7小于9时,开启加药装置,向水中投加一定量的磷酸三钠,以防止钙垢的产生和锅炉本体管路腐蚀。
为排除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排出少量炉水,更换下来的水排入沉淀降温池。
(4)热力系统
本工程热力系统由锅炉及相应辅助设备组成,系统的设计力求简洁、经济、切换方便。本次燃煤改燃工程将由原热网循环水直接为居民供暖,变更为间接供热,拟安装4套换热机组。本工程一级网供回水设计温度为110/70℃,温差均为40℃,二级网热网供回水运行温度为80/60℃,温差均为20℃。
经热网循环水泵升压后进入锅炉进行加热,加热后的带压热水经过换热机组实现热交换,利用市政热水管网向各小区换热站供应换热,换热后的循环水回至热网循环水泵入口。循环水补水补充到热网循环水泵入口处。热力系统工艺流程图见下图5
图5 热力系统工艺流程图
|
||||||||||||||||||||||||||||||||||||||||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1施工扬尘
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粉尘和地面的二次扬尘,将在短时间明显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扬尘排放与施工期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正比,同时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有很大关系,目前尚无充分实验数据来推导扬尘的排放量。本次评价拟采用类比调研法对扬尘影响程度进行分析。
1.2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自施工过程的土方、结构和装修3个阶段。这3个阶段所占施工时间比例相对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较严重,不同阶段又各有其独立的噪声特性。
表18 主要施工设备噪声值 dB(A)
1.3施工废水和固废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设备冲洗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因条件有限,施工人员用水标准较低,一般每人每天用水50~80L,故生活污水量很小。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而且是瞬时排放。施工期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废建材应收集后应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联系,为本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并与市容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
|
||||||||||||||||||||||||||||||||||||||||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两个阶段,其中非采暖期每天安排2名工人值班,设备不运转,主要污染物为职工生活污水;各类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主要集中在采暖期内。
2.1废气
本项目新建10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用于供应周边350万平方米建筑以及未来扩展供热面积的冬季采暖需求,在满负荷运行情况下,预计锅炉天然气用量为80150.4×10
3m
3/a。本项目10台燃气热水锅炉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利用拟建的北侧高层外延排放烟气高度为100m,,根据对类似天然气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同时按照天津市环境管理的要求及落实改燃指挥部控制燃气中氮氧化物产生量的建设指导思想,本项目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控制在100mg/m
3以下每台锅炉内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燃气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19:
表19 供热锅炉烟囱污染物排放情况
由上表可知,烟囱所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尘10mg/m
3、二氧化硫20mg/m
3、氮氧化物300mg/m
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过初步核算全年共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11.22t/a、14.43t/a、141.06t/a。
2.2废水
(1)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W1、锅炉排水W2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采用离子交换方式进行自来水软化,离子交换树脂需定期进行再生,即用一定浓度的食盐水冲洗树脂层,使得树脂中吸附的钙、镁离子被置换下来,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W1,预计采暖期产生量为92.46t/d,主要污染因子为盐类和pH。
为减少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排出少量炉水W2,排放量约186.59t/d。
生产废水产生量共279.05t/d(即33765.05t/a),废水经管道排入沉淀降温池,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W3
本项目职工定员人数60人,采暖期内职工满员出勤,非采暖期内每天仅安排2人值班,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天用水量80L计,排污系数为0.8,则本项目采暖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84m
3/d,非采暖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28m
3/d,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499.58t/a,经化粪池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2.3噪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和水泵等设备的噪声,产噪声级值75-90dB(A)。各类噪声源的强度及防治措施见表20。
表20 主要设备噪声源及防治措施
2.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
(1)生活垃圾S1:本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估算,根据职工人数及工作时间,预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15t/a,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扬尘(颗粒物)
|
0.5~0.7 mg/m
3
|
0.5~0.7 mg/m
3
|
|
供热锅炉
P1
|
燃气
废气
|
烟尘
|
3.18kg/h、8.0mg/m
3
|
3.18kg/h、8.0mg/m
3
|
|
二氧化硫
|
5.96kg/h、15.0mg/m
3
|
5.96kg/h、15.0mg/m
3
|
|||
氮氧化物
|
39.74kg/h 100mg/m
3
|
39.74kg/h 100mg/m
3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
0.8m
3/d
|
0.8m
3/d
|
|
离子交换树脂再生
|
再生废水
|
92.46t/d
盐类、pH
|
34264.63t/a
|
||
供热锅炉
|
锅炉排水
|
186.59t/d
少量SS
|
|||
日常生活
|
生活污水
|
499.58t/a
COD200~350 mg/L
氨氮25 ~35 mg/L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2.17t/a
|
0
|
|
运营期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4.15t/a
|
0
|
||
噪
声
|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水泵、燃烧器和调压柜等设备的噪声,产噪声级值75-90dB(A)。
|
||||
其
它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材料(灰、砂、水泥、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
2) 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
施工现场的扬尘大小与施工现场的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强度及施工季节、建设地区土质及天气情况等诸多因素有关。
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好空气环境质量,降低施工场地和周围一定区域的尘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6]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1)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提请排污申报,并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本项目在施工期要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方案,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苫布;
(3)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条件允许应采取混凝土地坪;工地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车轮的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不带泥土;
(4)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诸如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高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
(6)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 m范围内;
(7)建筑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
(8)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
因施工活动是短期的,因此施工扬尘的影响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扬尘污染也将停止。
3.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施工噪声源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需动用部分车辆及施工机械,它们的噪声强度较大,且声源较多,在一定范围内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针对这些噪声源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为了更有利分析和控制噪声,从噪声源角度,可以把本项目施工过程分成如下几个阶段,即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这三个阶段噪声污染也较严重。不同阶段又各具有独立的噪声特性。
(1)基础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是移动式空压机和基础施工机械等。这些声源基本都是一些固定声源,其中以移动式空压机[85~90dB(A)]为最主要的声源,可控制在85dB(A)以下,基本不会对环境构成大的影响;
(3)结构施工阶段是建筑施工中周期最长的阶段,使用的设备品种较多,此阶段应是重点控制噪声的阶段之一。主要声源有各种运输设备,如汽车吊车、运输平台等。结构工程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水泥搅拌和运输车辆等。结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一般辅助设备如电锯、砂轮等,其发生的多数为撞击声。对于大多数工地的结构施工阶段,其主要声源是振捣棒[98~102dB(A)]和混凝土搅拌机[95~100dB(A)],这两种声源工作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广,应是主要噪声源,但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故混凝土搅拌机的噪声不存在。其它一些辅助设备则声功率较低;
(4)装修阶段一般占总施工时间比例较长,但声源数量少,强噪声源更少。主要噪声源包括砂轮机、电钻、吊车、切割机等。由于大多数声源的声功率级较低,且多数作业均在室内进行,因此可认为装修阶段不能构成施工的主要噪声源。
3.2预测模式
L
r=L
ro-20lgr/r
o-R-α(r-r
o)
式中:L
r―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压级,dB(A);
L
ro―噪声源的声压级,dB(A);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
o―参考位置的距离,取lm;
R―噪声源的防护结构及房屋的隔声量,dB(A);
α―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取平均值0.008dB(A)/m。
用以上公式计算各噪声源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见表21。
表21 不同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dB(A)
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结构阶段使用较多的振捣棒等噪声也较大,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约在100m左右。
表22列出了建筑施工时施工机械对场界的噪声影响结果。
表22 不同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影响计算结果 dB(A)
*:即施工活动距地块边界的距离,本评价以拟建建筑距离场界的距离为准。
从表21预测结果可见,对于各场界,上述三个施工阶段各场界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最大超标约16dB(A)(土石方、结构阶段,北场界、东场界),产生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拟建建筑距离各场界距离较近。
为了尽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做好下列噪声控制措施:
(1)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与管理,并在施工现场设置隔声量不小于5dB(A)的隔声屏障,确保施工噪声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电锯等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3)增加消声减噪的装置,如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罩,对振捣棒等强噪声源周围适当封闭等;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如对施工用框架模板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甩,夜间禁止喧哗等;
(5)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6)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公告当地居民。
4.施工废水的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车辆、设备冲洗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较少,而且一般是瞬时排放,因此经简单沉淀处理后,汇入污水管网,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预计施工人员约25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水量每人按30升/天计算,每天用水量为0.75m
3,按85%排放计算,产生0.64m
3/d,废水产生量较少。对于这部分污水,应适当重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对民工队伍的严格管理,节约用水,杜绝乱排乱泼,防止对环境产生影响。
5.施工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建材、撒落的砂石料、废装修材料、废工程土等。这些固废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都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车辆装载过多将导致沿程洒落满地,车辆粘满泥土会导致运输公路布满泥土,晴天尘土飞扬,雨天路面泥泞,影响行人和当地环境质量。废弃物处置不当或无规划乱丢乱放,将影响城市的建设和整洁。
建设单位必须采取如下措施减少并降低施工废物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要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市容环卫部门联系,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2)施工期间的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
(3)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废物,要设立环保卫生监督监察人员,避免污染环境,影响市容;
废建材等应收集后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处置,弃土应外运至该地区渣土负责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6.施工工人生活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工人的管理,应该按市政有关规定,施工工人炊事要采用天然气、煤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禁止使用燃煤炉灶;
(2)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不能随意泼撒,排水口应与城市下水管网相连,保证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是暂时性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建10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用于供应现状周边350万平方米建筑以及未来拟建建筑的冬季采暖,在满负荷运行情况下,预计锅炉天然气用量为80150.4×10
3m
3/a。本项目针对10台燃气热水锅炉通过规划拟建北侧高层的外延100m高楼顶处排烟口排放,根据类似天然气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监测数据,十台锅炉燃气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23:
表23 供热锅炉单根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情况
由上表可知,烟囱所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尘10mg/m
3、二氧化硫20mg/m
3、氮氧化物300mg/m
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中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对烟尘、SO
2、NO
X的最大落地地面浓度以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落地浓度分别进行预测,污染源强参数见表24,计算结果见表25、表26。
表24 污染源强参数表
表25 锅炉燃气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及与改燃前对比情况
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有一定程度的改善,改燃后锅炉燃气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出现在下风向952m处,改燃前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出现在1161m处;本项目锅炉燃气废气对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影响情况为:烟尘浓度值为0.00263mg/m
3,占其环境质量标准的0.59%;SO
2浓度值为0.00493mg/m
3,占其环境质量标准的0.99%;NO
x浓度值为0.0329mg/m
3,占其环境质量标准的13.16%。其中烟尘、SO
2和NO
X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且其占标率较小。
表26 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小时落地浓度
本项目的建设是极大减少了燃煤锅炉排放的烟尘、SO
2、NO
X的量为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的质量起到和积极作用,按照燃气锅炉的设计参数新建燃气锅炉将利用现有100m高烟囱,由于利用的能源为洁净能源,燃烧后主要产物为水汽和CO
2,其中烟尘、SO
2、NO
X量是微量的。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选址于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在燃气锅炉房200m范围内主要为规划建设的高层住宅,本项目烟气排放高度高出最高周边最高楼层未来对周边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W1、锅炉排水W2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采用离子交换方式进行自来水软化,离子交换树脂需定期进行再生,即用一定浓度的食盐水冲洗树脂层,使得树脂中吸附的钙、镁离子被置换下来,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W1,预计产生量为92.46t/d,主要污染因子为盐类和pH。
为排除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排出少量炉水W2,排放量约186.59t/d。生产废水产生量共279.05t/d。
(2)生活污水W3
本项目职工定员人数60人,采暖期内职工满员出勤,非采暖期内每天仅安排2人值班,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天用水量80L计,排污系数为0.8,则本项目采暖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84t/d,非采暖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28t/d,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499.58t/a。锅炉房排水、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中污染物含量很低,主要为TDS(总含盐量),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汇总见表27。
表27 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由类比调查数据显示,本项目排放的废水能够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离子交换再生废水、锅炉排放浓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本工程废水排放量较少,在东郊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能力允许范围内,预计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水泵、燃烧器和调压柜等设备的噪声,产噪声级值75-90dB(A)。由于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距离规划建设的居民楼较近(厂界最近距离为40m),燃煤锅炉改燃后,全部更换风机及水泵,按照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及控制噪声污染的相关要求,建设方将采购低噪声的设备,并按照总图布置的优化方案将产噪设备大量集中于锅炉房用地的西侧,将水泵、鼓风机全部放置在减震基座上并且在其外周安装隔声罩,所有上述设备全部位于锅炉房建筑内,禁止其在暴露在室外。经过上述隔声降噪的具体措施,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在~25dB(A)。其中,鼓风机在锅炉房外1m处的噪声源强为60~65dB(A);水泵和燃烧器在锅炉房外1m处的噪声源强为60 dB(A);天然气调压柜经过隔声罩隔声处理后,噪声排放值为65 dB(A)。
噪声预测采用点声源距离衰减公式
L
r=L
0?20lg(r/r
o)-а(r-r
o)-R
式中: L
r------预测点所接受的声压级,dB(A);
L
0-------参考点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至声源的距离,m;
r
o-------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
o=1m;
а------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平均值为0.008 dB(A)/m;
R-----噪声源防护结构及房屋的隔声量,风机加装消音器后经建筑隔声削减量为25dB(A);水泵经建筑隔声后噪声削减量为30dB(A);燃气调压柜通过隔声罩噪声削减量为10dB(A)。
通过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对该项目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进行分析,将计算结果列于下表28。
表28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 dB(A)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状态下,各噪声源经过采用的隔声措施,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四周厂界处噪声影响值均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本项目是在现有锅炉房基础上做建筑改造,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之后再安装十台的燃气锅炉,燃气锅炉使用洁净能源所以配套设备相对较少产生的噪声源比照燃煤锅炉有所改善。通过预测锅炉房运营过程中对厂界周围的居民楼噪声预测值分析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情况,具体影响值见下表29。
表29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 dB(A)
由以上贡献值并叠加声环境背景值可知,项目建成后在严格控制噪声产生以及在其传播途径上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后,对锅炉房规划建设的北侧处高层住宅居民的声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相应昼间和夜间标准限值的要求。
4.振动及噪声影响分析
锅炉风机、水泵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振动,为降低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在选购低噪声的机器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增设减震基座,减少机械振动的影响。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长时间使用后要定期更换易产生较大振动的机器元件。
针对振动需要采取的减振措施:
为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的区域声环境和振动标准,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与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②锅炉间、风机房、泵房及水处理间墙体及地面应加设吸声、隔声材料,并安装隔声窗,保证锅炉房建筑隔声量不得低于25dB(A);
③在水泵、鼓风机的机座上加装弹性防振支架或刚性弹簧或橡皮垫进行消振,管道接口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关闭门窗;
④鼓风机安装消声器。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
(1)生活垃圾S1:本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估算,根据职工人数及工作时间,预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15t/a,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
清洁生产分析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要求贯彻污染预防原则,从生产设计、能源与原材料选用、工艺技术与设备维护管理等社会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控制,从生产源头减少资源的浪费,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控制污染产生,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本项目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天然气引自天然气管线。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因此可以从源头上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测算,改造工程实施后,在供热能力保持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有所降低。燃气锅炉的替代和改造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可有效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2)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相对燃煤锅炉具有明显的优势,此外燃气锅炉无需对燃料的大量储存,避免了燃煤堆放所带来的地面煤尘扬尘的影响,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改善具有明显的效益。
(3)天然气采用管道输送,避免了冬季大量燃煤的车辆运输,减少了市区的交通负荷,避免了运输过程中扬尘、车辆噪声等环境影响。
(4)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根据热负荷来确定,设计方案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经济政策、节约能源以及环境保护等原则。工艺设计本着节约减排、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等原则,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讲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5)本项目选择高效节能的设备。选用德国费斯曼产品,燃烧为进口设备,节能性突出,锅炉后面又安装节能器,进一步降低排烟温度,提高热效率。
(6)本项目采用节能的生产工艺。锅炉运行采用计算机控制,设备、管道均采用良好的保温材料保温以降低热损失,达到节能的目的。锅炉供水及补水均设计量仪表,达到强化管理,节约能源的目的。
(7)本项目每台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可以有效控制NO
X的产生排放量,实现烟气在炉内的循环燃烧最大限度的降低NO
X的排放浓度,使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
3。
7.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分析
本项目天然气来自项目厂界内的燃气调压柜,本次评价要求应对燃气调压柜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其出现泄露现象,同时在其附近要粘贴警示标志,周边严禁烟火,防止产生爆炸等危险。
由于项目内的燃气管线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因此本项目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即在锅炉间内设置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控制室内设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锅炉间内灯具采用防爆灯具。
本项目锅炉房内严禁烟火。要求在技术和工艺等方面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意外泄漏事故。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时,按照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控制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如明火、静电等不利因素。
8.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本评价要求按照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等文件的要求,提出以下排放口规范化措施。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
①烟囱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②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规定设置。
③废气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并安装在线自动烟气监测系统。
(2)废水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
①本项目应只设置一个排放口,总排口位置原则应设置于厂界处,采样点应能满足采样要求,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满足采样要求的竖井或修建一段明渠。在单位总排口上游能对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根据地形和排水方式及排水量大小,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以满足测量流量要求。
②废水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相关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应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中有关图形设置要求进行。
9.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一、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简阳路以东,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房改燃工程2014年第五批初步设计的批复》(津建计审[2014]247号)中包括本项目的建设。并且《关于研究天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津政纪[2011]4号)和《天津市供热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淘汰燃煤供热锅炉房,“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中心城区和滨海核心区改燃并网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
10.环境正损益分析
锅炉房实施煤改燃热源替代工程后,相较于原有燃煤锅炉,具有以下环境效益:
(1)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以二氧化碳和水蒸气为主,烟尘、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产生量大大减少,对于降低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正面效益。根据计算,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总量减少393.78t/a,SO
2排放总量减少885.57t/a,NOx排放总量减少258.94t/a,所以替代工程的环境效益显著;
(2)燃气锅炉无需对燃料的大量储存,避免了燃煤堆放所带来的地面煤尘扬尘的影响,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改善具有明显的效益;
(3)天然气采用管道输送,避免了冬季大量燃煤的车辆运输,减少了市区的交通负荷,避免了运输过程中扬尘、车辆噪声等环境影响。
11.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
“三同时”是我国环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这一原则规定为法律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并在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13号)的相关规定,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提出试生产申请。试生产申请经环保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保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环境管理中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义务,把环保验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环保治理及风险防范设施“三同时”一览表见表30。
表30 本项目环保治理设施“三同时”验收表
11.环保投资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环保投资为2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9%,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噪声控制和运营期隔声降噪等,具体明细见表31。
表31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单位:万元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扬尘
(颗粒物)
|
工地周围设围挡、防护网、施工道路硬化、场地喷水压尘、使用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覆盖等。
|
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
供热锅炉
P1
|
燃气废气
|
――
|
达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活动
|
生活污水
|
经沉淀处理后由排放至污水管网
|
达标排放
|
离子交换树脂再生
|
再生废水
|
经管网排放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
对周边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
|
供热锅炉
|
锅炉排水
|
|||
日常生活
|
生活污水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活动
|
生活垃圾
|
分类袋装,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理
|
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符合环保要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噪
声
|
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出现噪声扰民。
|
|||
其
它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
1.建设项目概况
为顺应节能减排的大趋势,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决定,启动新一轮民心工程,对全市供热锅炉房实施煤改燃节能改造。2014年,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被列在改燃计划中,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起草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建设的意见》自2012年3月1日起,天津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不再改扩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原有燃煤供热锅炉房逐步由热电联产和燃气(天然气)锅炉供热替代。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房改燃工程2014年第五批的批复》(津建计[2014]247号),南开区天拖热源厂锅炉房项目属于2014年燃煤锅炉房改燃项目之一。
天拖热源厂锅炉房位于南开区红旗路原天津拖拉机厂西侧,简阳路以东,现有3台58MW、2台29MW热水锅炉,以及3台14MW蒸汽锅炉,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本次改建项目将在前期保留原有锅炉房的基础上在现有锅炉房的西侧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安装10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预留4台炉位)及其附属设备,项目建成运行后可以满足目前供热面积人口及未来扩增供热面积的需求,总投资15787.7万元,计划于2014年11月竣工。根据南开区供热办的工作计划,待燃气锅炉投入使用后,天拖热源厂锅炉房的全部燃煤锅炉即停止运行。
2.项目选址与产业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一、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天, 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房改燃工程2014年第五批的批复》(津建计[2014]247号)该项目的建设已经通过完成了初步设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所占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不会出现废气和噪声扰民现象,项目选址可行。
3.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2年该地区PM
10年均值0.051mg/m
3,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略有超标,有待进一步改善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声环境质量现状:由噪声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处声环境现状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的要求。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4.1 施工期
(1)施工期扬尘
由工地扬尘类比监测结果可知,距离本项目施工场界在100米之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不同程度的受到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影响。因此,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尘污染,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要求和本报告中列出的防尘措施。
(2)施工期噪声
从施工噪声预测结果看,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较明显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防噪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3)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浓度低,水量较少,而且一般是瞬时排放,因此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产生施工废物和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物和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
4.2 运营期
4.2.1 废气
本项目新建10台29MW的燃气热水锅炉,建设单位计划近期每台锅炉安装一根24m钢制烟囱排放,远期根据规划将利用位于新建锅炉房北侧规划建设的33层高层外延楼顶100m高排放口排放燃气废气,废气中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排放均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排放限值的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4.2.2 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炉体排浓水,经管道排入沉淀降温池,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4.2.3 噪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水泵、燃烧器和调压柜等设备的噪声,产噪声级值75-90dB(A)。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状态下,各噪声源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四周厂界噪声影响值均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在厂界处可以达标排放,并且对周围居民的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降温池沉淀物质和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改燃后)大气染物总量与改燃前相比削减量分别为烟尘393.78t/a,SO
2885.57t/a,NO
X258.94t/a;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11.22t/a;SO
214.43t/a;NO
X141.06t/a。本项目改燃后废水,其中COD 8.57t/a,氨氮0.69t/a,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且已纳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建议上述指标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据。
6、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保投资为2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9%,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8.建议
为确保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在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厂区绿化面积,这样既有利于厂区环境的改善,也有利于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