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苏 | 加入时间: | 2014.06.12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完善配套公司造船设施,尽快达到年建造12~16艘不锈钢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的能力,公司拟在厂区南侧长江嘶马段建设长210 m,宽18 m的2 万吨级1#舾装码头和长161 m,宽20 m的1万吨级2#舾装码头各一座,码头呈倒F形布置,坞口侧驳岸为1#舾装码头,外档布置2#舾装码头,码头占用岸线长度为218米,总投资估算9,657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码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流动机械冲洗水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装卸机械机修废水由生产用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堆场和道路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启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经预测,本项目产生废气的最大占标率<10%,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3)综合考虑本项目特征及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本项目在厂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核实,此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该范围内今后也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
(4)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各个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
(5)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所处河段河床组成主要为淤泥质及沙质河床,洪水期床沙普遍运动,码头工程兴建后,由于缩小了河道断面,增加了局部阻力,河床将进行自我调整以适应新的水流结构。考虑到码头工程规模不大,且码头采用高桩梁板型式又紧靠左岸,故工程压缩的流量十分有限,该部分被压缩的流量被主要调整到就近河床,经该部分河床作幅度很小的自身调整后,河床就能与水流结构相适应。
由于码头整个工程设施阻水面积很小,工程兴建后不可能改变主流的流向,也不会改变对岸的水流形态,码头附近水域局部范围内水位及流速会略有变化,但其变化幅度及范围有限,随着河床的自身调整,其水位及流速的变化将相应有所减少,对长江洪水位及河势也不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周围河势的影响也不大,根据本地区其他码头工程调查分析,码头水工建筑物对水流流速的影响范围一般为其自身长度的2-3倍,对流速的影响幅度较小,因此可定性分析认为工程兴建后对长江河势及行洪影响甚微。
工程所在江段近岸水域为规划的港口岸线,本江段不是鱼类洄游产卵繁殖区。由于人为的滥捕和沿江工业的发展,渔业生产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本地区渔业生产由天然捕捞,逐步向人工家养(塘养和箱养)和出海捕捞发展,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码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流动机械冲洗水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装卸机械机修废水由生产用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堆场和道路抑尘;陆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启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主要为船舶燃油废气、码头和堆场扬尘,采用喷洒水抑尘防尘,码头采用可调式喷头进行洒水降尘,堆场采用水喷淋抑尘措施,加强码头周围环境的绿化,可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源船舶、装卸机械噪声。在工程设计、选型上选择低噪设备,配备必要的噪声治理设施,在码头后方空地种草植树或设置绿化带等方式,并在安装上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措施等方法,大大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
本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处置情况如下: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污泥,由地方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放的废油及废含油抹布等机修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选址区域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本项目运输物质无毒无害,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排放,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符合国家要求。在实施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后,能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现区域内平衡。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污水管网铺设到位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建华 15371296000
Email: zjh@avicdh.com
地址:江都经济开发区船舶工业带长江嘶马段
邮编:20012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蒋世伟 18013990906
Email: 328683773@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1101-1104
环境影响报告书见简本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