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山东 | 加入时间: | 2014.07.21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原名为“顺河片区城中区改造项目”)已完成第一次公示,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将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由中交(青岛)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区位于青岛即墨城区的核心地带,毗邻古城片区,距离市政府1000米,东至南关桥,西至青石路、烟青路,南至文化路,北至墨水河。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28939.4m 2,总建筑面积为1683599.76m 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33385.5m 2,地下建筑面积350214.26m 2。拟建内容包括74栋居民住宅楼、6栋公寓楼、1座小学、1座幼儿园,以及商业区和沿街商业网点,并配套公共事业用房、社区服务楼、供电服务楼、售楼中心和教堂等。建成后可入住9960户,总人口32102人。
该项目总投资约68.6亿元,环保投资初步估计为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中SO 2、NO 2的小时平均和SO 2、NO 2、PM 10日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声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昼、夜间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
3、地表水环境质量调查结果与评价结论
墨水河流经本项目区段的水质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标准。
4、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青岛市天然放射性水平波动范围内,属正常本底水平;电场强度、功率密度、磁场强度均满足相应辐射标准要求。可见,项目所在区域辐射环境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在各种有效的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和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扬尘影响。
(2)营运期
居民厨房产生的燃气废气、油烟废气由专用烟道于住宅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建设时,商业餐饮、学校食堂餐饮均应预留专用烟道,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后于餐饮所在楼座的楼顶(高于楼顶1.5m)排放,烟道出口应保证与周围敏感建筑的最近距离不少于20m。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餐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在合理布设风口位置、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在采取围挡等相应措施后,土石方、结构和装修工程阶段的施工机械噪声在衰减到场界后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昼间限值的要求。若夜间施工,则场界超标较为严重,因此应按照青岛市的有关规定,夜间禁止施工,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工序,必须报请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场界及周围敏感点贴出醒目公告。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设备和噪声源为地下风机房、换热站、变配电室、水泵房、冷却塔、地下车库排风口以及进出项目区的车辆等。
主要产噪设备与敏感楼座错位布置、独立设置基础并安装在减振基座上,所有排风口安装消音箱。水泵等设备基础均设减振器,并在水泵与管道接头处设置隔振喉。所有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上均采取消音措施。电梯机房须采取架空一层,将曳引机用四个减震垫固定安置在工字梁上,工字梁一端埋入墙体等减振措施。冷却塔四周采取围挡,隔音量不低于10dB(A)。在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加强各区内车辆的通行管理,采取设置路障减速慢行(< 5km/h),禁鸣喇叭等措施处理后,并通过道路两侧绿化带隔音,车辆噪声对项目区内部人员的影响较小。
对风机和管道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如风机采用低噪声风机、风机机组采取隔振措施、风机与进出风管之间采取柔性连接,并设置消声器等,在上述措施落实后,地下车库进/排风口噪声对周围及自身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可见,项目运营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工程污水,生活污水由管道连接至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工程污水,通过回收利用及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也较小。在采取止水帷幕等措施后,基坑排水量较小,项目基础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2)营运期
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项目运营后废水由项目区内的污水管线排入文化路和墨水河南岸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满足该厂进水水质要求,且该污水处理厂对本项目废水有相应的接纳能力,因此本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外运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各种废弃物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外运综合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应分类存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统一运往有关部门处置。餐饮垃圾应按照《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2012 年10 月1 日)的要求,交由相关餐饮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的浮油渣和废油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营运期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料,在采取项目所提措施后,对环境风险影响很小。
7、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学校、居民区、医院、商业等,无污染性的工业项目,即墨市人民医院的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均不会对本项目造成污染影响。本项目临烟青路仅一处商业网点和公寓楼,受其交通噪声影响有限,文化路为城市支路,交通量较低,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总体来看,本项目受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营地设临时厕所,并连接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针对工程废水,在施工场地建沉淀池,将工程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基坑排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剩余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2)营运期
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文化路已建有市政污水管网,墨水河南岸将规划建设污水管网,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能够接入该市政管网。项目污(废)水经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文化路和墨水河南岸污水管道,最终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阶段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等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燃油废气;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废气。
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洒水,防止在场地平整、土建施工及建筑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放场所要进行覆盖,散装水泥等粉状建筑材料应尽量进入仓库保存;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对车辆的车厢进行覆盖保护。装修期间有机溶剂废气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应在源头上对有机溶剂污染进行控制,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
营运期: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炊事废气、餐饮废气和汽车尾气。
防治措施:
(1)本项目居民住户的炊事废气经楼道内的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
(2)餐饮废气包括商业餐饮废气和学校食堂餐饮废气,学校食堂规模为中型,项目餐饮规模尚未最终确定,按照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要求,需设置排油烟风道,排放口应设于楼房顶并高于楼顶1.5m;厨房应选用除油烟效率高于90%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相应规模的浓度限值。
(3)地下车库排风口应高于地面2.5m,且距离周围敏感楼座10m以上。
(4)项目区内的地上停车场四周进行绿化,净化地面汽车尾气。
3、噪声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存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施工的情况,要尽量合理安排各机械设备的位置,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在安置时尽量远离项目区周围敏感目标,以减少对其影响。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轻钢板结构的围挡能起到一定程度隔声作用。
(2)营运期
地下风机房、变配电室、水泵房、换热站、冷却塔等设备间应与住宅楼、学校教学楼等敏感建筑错位布置,独立设置基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
高层建筑的设备间(主要为电梯机房)采取架空一层,将曳引机用四个减震垫固定安置在工字梁上,工字梁一端埋入墙体等减振措施。
冷却塔四周采取围挡,隔音量应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地下车库拟选用低噪声风机,在风机排风口加装消声百叶窗,安装消声材料及消声器。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挖余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
(1)对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其他成分收集后与剩余土石方一起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商业垃圾。
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采用有盖垃圾箱收集,且日产日清,定期消毒,项目产生的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2)餐饮垃圾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定期清理出的浮油渣和废油脂应集中存放,由有资质专业处理机构定期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商业垃圾部分可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其余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公众参与结论
本项目在2014年6月11日至6月25日在即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向社会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将在第二次公示开始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单位、个人等进行随机访问和公众问卷调查。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符合即墨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质量较好。项目营运后,项目本身产生的污染较小。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馈给我们,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交(青岛)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13370831385/053288519787
电子信箱:zjqdgs163.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汝老师
电话:0532-82031962
电子邮箱:rusg 163.com
中交(青岛)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