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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和睦家综合医院项目第二次公示信息
时间:2014-07-20 14:35:3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东 加入时间:  2014.07.08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青岛和睦家综合医院项目

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综合医院项目 已完成第一次公示,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将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述

青岛和睦家综合医院项目拟建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9号,山水名园小区三期北侧,由青岛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租用现成疗养院改建而成,总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4600平方米,地下64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24,建筑密度22.8%,绿地率35%。

项目建成后包括A、B两座主楼(门诊部与住院部),设床位110张,门诊量约800人·次/日。拟开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项目总投资1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3.47%。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仅为内部装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采取场界围挡、隔音等措施后,装修阶段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标准要求。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约210m,且项目仅进行内部装修,无大规模土方建设,敏感点受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

(1)内部装修阶段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施工时,避免在午休阶段施工;同时,夜间禁止施工。

 (3)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轻钢板结构的围挡能起到一定程度隔声作用。

营运期:医院的医疗设备属精密仪器,噪声源强较低,产生的噪声极为有限;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空调冷却塔等噪声,在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后,医院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防治措施:

(1)该项目应进行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使噪声源尽量远离医院病房,降低噪声影响。

(2)地下设备间设置独立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遮挡、防震等减噪措施,并与楼座错位布置,降低了设备振动对医院内部人员的影响。

(3)配电机组噪声主要由风机散热产生,配电室与楼座错位布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水泵等产噪设备均设减振基座,并在水泵与管道接头处设置隔振喉、静压箱等,管道采用弹性吊支架,支架固定点避开承重柱,管道穿墙孔采用柔性材料填堵。

(5)空调冷却塔安装采取防震减噪措施并对周围进行隔挡,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加强医院内部车辆的通行管理,限速、禁鸣,救护车穿过山水名园小区时禁鸣警报。

2、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装修材料与装修废弃物的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和装载车辆运行期间产生的燃油废气;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废气。在采取建筑材料围挡、洒水抑尘、保持道路清洁的前提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洒水,防止在装修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堆放场所要进行覆盖;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装修材料时,必须对车辆的车厢进行覆盖保护。内部装修尽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装饰材料,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

营运期: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尾气和食堂油烟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 3、H 2S经生物活性炭吸附除臭后,由风量为288m 3/h的风机引至高度为15m的排气管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燃气锅炉尾气经15m的烟囱排放,烟尘、SO 2、NO 2排放浓度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所附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防治措施:

(1)本项目在建污水处理站,在生化处理和生物接触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污染物,如NH 3、H 2S等。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污水处理站设置生物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污水处理站尾气进行除臭,实现达标排放。

(2)医院食堂设置排油烟风道,排放口设于楼房顶并高于楼顶1.5m,距离周围敏感建筑20m;厨房选用除油烟效率高于95%的油烟净化设施,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大型规模及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纲要的要求。

3、废水

施工期:项目主要为室内装修,产生的施工废水有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市政污水管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营运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通过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防治措施:

(1)项目产生约1.7万t/a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及2.2万t/a的医疗废水,经院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香港东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

 (3)废水的输送管道要使用防渗漏的管材,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间等区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 -10cm/s。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装修废弃物及时外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的情况下,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

(1)装修废弃物分类收集,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不可利用部分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和食堂餐饮垃圾。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全部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营运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

(1)医院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理,统一处理。医院各种药盒、药箱等包装材料及使用说明等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2)医院在各楼层设置数量不等,大小约为7m 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在项目区东北角设置总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营运后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影响都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 综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将在本次公示结束后进行10天公示,群众可以到青岛市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查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工程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或者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表达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市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奡

联系电话:010-59277592

电子信箱:wang.ao@ufh.com.cn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031962

E-mail:rusg@163.com

承诺: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负责

  简本-综合医院项目.doc

关键字:疗养院,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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