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加入时间: | 2014.07.17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关于海盐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盐县场前标准海塘临江段加固加高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我局拟对《海盐县场前标准海塘临江段加固加高工程项目》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将有关情况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海盐县场前标准海塘临江段加固加高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盐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海塘为场前海塘一部分,西起与海盐东段围涂东隔堤交界处,东至与平湖乍浦三期围堤交界处并接平湖龙王堂海塘,保留原场前海塘塘顶路面并保持宽度及高度不变,在现有堤线外侧增设一级新高标准挡墙,以满足海塘10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新加固海塘堤轴线拟与原海塘堤轴线平行,新堤轴线距离原堤轴线为7.4m,全长659m。本项目实施后海塘内坡脚线与现有堤塘内坡脚线走向一致,两端分别和场前海塘、平湖龙王堂海塘顺接。
公示期限:2014年07月17日-2014年07月25日
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附件)或至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查询。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双休日除外)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电子邮件:hyhbzp@163.com
联系人:张苹、胡爱文
海盐县环保局
201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