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东 | 加入时间: | 2014.07.10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玖华家具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天(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惠阳区环保局,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括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惠州市玖华家具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秀峰工业区 |
惠州市玖华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员工45人,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78.49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的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300吨/年。 |
(1)主要的环境影响:生活污水、喷漆废水、噪声、粉尘、有机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2)拟要求采取的措施:(一)项目须配套废水的收集设施,喷漆废水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纳入良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二)项目须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对车间粉尘、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优化废气排放口的布设,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后排放,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必须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重油或煤作为燃料。(三)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及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项目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喷漆废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