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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十八届天津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
2018-10-25 10:04:04 安装信息网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展馆名称: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展览地点:  
开幕时间:  2019/3/28 结束时间:  2019/4/1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长江 联系地址:  天津市华鼎新区1号
联系电话:  022-23772578 移动电话:  18822530929
传真:  22-83711728-801 电子邮箱:  2433253879@qq.con

2019第18届天津国际珠宝玉石首饰展(春季) 【基本信息】 时间地点: 2019年时间:2019年3月28日-4月1日 展会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友谊南路18号) 展会规模: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660个国际标准展位 报名热线:18822530929 支持单位: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中国企阳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地矿珠宝文化有限公司 天津市珠宝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 天津企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介绍】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珠宝产业发展迅猛,珠宝玉石文化多元化趋势明显。珠宝商家通过不断寻找有效的方式,把珠宝文化提升到整个京津冀的文化生活之中。展会是珠宝商所选择的一个主要渠道,以展会的包容性,吸引了众多展商的亲睐,而观众更是乐此不疲的到场参观,在展会现场直接与展商进行交流,保证了各方面有效的获得行业信息。   天津作为中国准一线城市、中国北方经济中心、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机会,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天津自贸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多重发展战略机遇叠加的有利时机。   中国(天津)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简称珠宝展),是国内领先珠宝首饰行业盛会,已经连续成功举办17届,上届展会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580多家参展商,展出面积超过20000平米,已发展为华北档次高、专业度强、具有影响力的珠宝盛宴!   2019年珠宝展定于3月28日-4月1日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再度拉开序幕!届时,我们将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诚邀您的参与光临!     【日程安排】 2019年3月26日—27日(9:00—17:00) 参展商报到、布展 2019年3月28日上午9:00 展览会开幕式 2019年3月28日—4月1日(9:00—17:00) 客商贸易洽谈 2019年4月1下午 展览会闭幕、参展商撤展 【上届回顾】 “2018第17届天津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秋季)”10月11日-10月11日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圆满落幕,展出面积2万,吸引了泰国、韩国、日本、美国、意大利、波兰、斯里兰卡、俄罗斯、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逾580家珠宝商到会参展,据组委会不完全统计,本届展会吸引消费者及专业观众达52510万人次,已发展为华北地区具影响力的珠宝盛会。 【

展示内容】 珠宝首饰类:钻石首饰、黄金首饰、白银首饰、铂金首饰、钯金首饰、宝石首饰、 镶嵌首饰、仿真首饰、镀金首饰、珍珠首饰、水晶首饰、玉石首饰、艺术首饰等; 宝石及原料类:钻石、翡翠、白玉、黄龙玉、珍珠、珍珠首饰、半宝石、人造宝石、红蓝宝石、祖母绿、碧玺、水晶、绿松石、海蓝宝石、琥珀、玛瑙、贵金属等; 黄金制品:金条、金币、金箔、金表及其它黄金制品; 相关产品:玉石、水晶雕件、流行饰品、矿物标本、机械、设备、工具及包装、行 业机构、鉴定机构、媒体等; 招商及形象区:珠宝产业园、珠宝首饰城、珠宝交易中心、特色珠宝商场。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 9平方米; 标准展位 RMB10000元/展期(标展均为加高豪华展位) 特装展位: 36平方米起租 1200元/平米 (空地、无任何实施) 参观温馨提示: 1、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接受安检,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有毒等危险物品谢绝携带进入场馆。 2、展会现场人流量较多,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防丢失、被盗,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 3、由于现场人流量比较密集,请不要在展馆内吸烟,请保持场馆内清洁卫生,请勿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严禁一切非法行为和与参观无关的不文明行为。 4、请自觉在指定的开放区域和开放时间内参观,不得进入非开放区域或办公区,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参观者自行负责并照价赔偿。 5、请各位观众谨记场馆各安全出口位置,如发生火灾或其他险情时,请遵从场馆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有序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参展程序】  1、确定参展后,向组织单位索取参展申请表并填写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申请展位贰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开展前一个月付清。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以便核查。  5、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 【参展须知】  1、参展商不允许出现以下情况:(A现场销售假货,并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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