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 2014年 6月 30日- 2014年 7月 6日。
电话: 0379-65816645传真: 0379-63481042通讯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路 28号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3万吨轻型复合墙体保温材料项目 |
吉利区西庄村 |
洛阳宇梁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吉利区西庄村,占地面积 3276平方米,租用西庄村已建厂房,以水泥、偏高岭土、硅藻土、中空玻化微珠、植物纤维、乳胶粉等为原料,采用二次搅拌工艺,年生产轻型复合墙体保温材料 3万吨。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待中原路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排入吉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内滚筒搅拌机与皮带对接处、螺旋输送机进料口、 14立方米搅拌机进、出料口等产尘点共设 4个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 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全部回收外卖,不得随意堆置。 四、噪声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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