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2019年电子台案秤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2019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电子台案秤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永康地区6家企业的6批次电子台案秤产品,不合格2批次,批次不合率为33.3%。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置零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温度试验、稳态湿热等项目。
消费指南:
(1)购买电子计价秤,应当查看产品名牌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操作电子计价秤过程中,应当规范使用、定期维护,以确保在检定周期内计量性能符合要求。
(3)农贸市场贸易结算时,应当注意电子计价秤是否经过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查看检定合格标签和有效期。
(4)如果对所购货物的称重结果存在疑问,可到就近的公平秤进行复称,以确定称量结果的准确性。
不合格项目可能造成的危害:
(1)置零和零点跟踪的最大效果不合格,对使用没有直接影响,是生产企业不熟悉标准相关要求。
(2)温度试验、稳态湿热项目不合格,表明在温度偏高或偏低或潮湿环境下,称量结果不准确。
总而言之,电子计价秤检测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称量结果的不准确,容易造成贸易结算的纠纷。
2019年电子台案秤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监督抽查时间 |
检验结论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1 |
电子台案秤 |
ACS-30 |
2018.12 |
永康市超众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
2019年第一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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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台案秤 |
ACS-30 |
2018.12 |
永康市五鑫衡器有限公司 |
2019年第一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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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台案秤 |
ACS-30 |
2018.10 |
永康志瑜电器有限公司 |
2019年第一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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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台案秤 |
ACS-30 |
2018.06 |
浙江霸王衡器有限公司 |
2019年第一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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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台案秤 |
ACS-30 |
2018.12 |
永康市桦利泰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
2019年第一季度 |
不合格 |
置零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温度试验、稳态湿热3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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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台案秤 |
ACS-30 |
2018.08 |
永康市友升衡器有限公司 |
2019年第一季度 |
不合格 |
置零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温度试验、稳态湿热3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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