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形同虚设 设备工艺私自变更
7月24日至28日,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吉林工作组到长春市、吉林市两地,实地抽查了6家企业,共查出隐患109处。
检查组发现,部分化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形同虚设;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教育缺位;设备工艺私自变更,风险隐患普遍较多。
制度抄袭痕迹明显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周六日一般是我值班。”7月28日,检查组专家要求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领导带班值班计划时,该公司副总经理这样回答。工作组专家查阅员工值班日志发现,该公司部分夜班竟由生产安全部的专职管理员带班。而且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不仅缺少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等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长期不在岗。
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存在严重问题。该公司虽然规定了5个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但是实际上只有2个副总经理履行职责,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内容与实际的岗位设置不一样,岗位兼职现象十分严重。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抄袭痕迹明显。该公司没有油气储存和装卸、氯酸钠运输业务,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中竟然有对上述设施和操作的要求。此外,该公司共有10名负责人,仅安排2名负责人带班,其他的则以部门负责人代替。
员工在防爆区域打电话
“相机没信号,应该可以带吧?好像没说不让带,手机好像是不能带。”在工作组专家要对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询问相关注意事项时,该企业一名员工竟然如此回复。
工作组专家经详细询问和分析,得出该企业生产区应禁止携带手机、非防爆相机等物品的结论时,该员工才表示:“那就最好不要带了。”
然而,在生产区内,当工作组专家要求负责工艺方面的工人到达现场进行讲解时,该员工竟然当场拿起手机开始拨打电话。此外,在工作组专家要求对管道上的阀门等设备进行检查时,该员工又表示:“那个地方不好站,你就站在管道上吧。”
从工作组连续几天的检查结果看,存在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教育严重缺位问题的公司并不只有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
例如,工作组专家在长春巨洋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与存储制度认知严重不足。该公司员工竟然将四氯化碳与其余常规材料混放在同一货架上。
在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组专家发现员工随意改变洗眼器的上水用途。洗眼器的三道出水阀门均被关闭,而且当阀门打开时,从洗眼器中喷出来的是混浊的黄色锈水。
在吉林杭氧有限公司,工作组专家看到现场巡检人员卷着衣袖、未携带便携式氧气分析仪就在生产区四处走动;员工在禁止使用手机的区域使用手机的现象十分普遍。经过询问发现,一些一线员工对空分装置液氧的危险因素了解不够全面,在日常监护中对其相关参数变化给予的重视不够。
多家企业私自变更设备用途
“你们现在到底有几个汽油罐?”这是工作组专家在检查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长春石油商业储备库(凯旋油库)时,多次向该公司负责人询问的问题。
起初,该公司负责人坚称有2个汽油储罐、4个柴油储罐。而当工作组专家指出刚播放完的安全教育片中讲的是有4个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时,该公司负责人又称宣传片里的内容错了。
经过工作组专家现场勘验和多番查询,该公司负责人才坦言,早在2018年8月,公司的2个2万立方米的柴油储罐就已经开始改装汽油,但直到现在,该公司仍未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备。“这么重大的变更为什么不履行变更手续,依法报备?”面对工作组专家的质疑,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正计划报备和申请审批。
经过检查发现,这种私自变更设备工艺用途的现象,在其他公司也不同程度存在。
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将安全生产许可审查时明确为控制室的建筑改为办公楼使用。对这栋处在生产区核心位置的办公楼,工作组专家提醒:“一旦出现爆炸事故,这种装满非防爆玻璃窗户的建筑的危险性可想而知。”
在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组专家发现,该公司私自将“已被停用的”三乙醇胺装置用于聚醇醚水溶液的配制。